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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岁恶魔少年杀人事件?!

2021/3/18 16:16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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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岁恶魔少年杀人事件?!

 

【前言】

设想一下,一个小男孩傍晚的时候从外婆家里出去,到邻居家找小伙伴玩耍,结果就在家门口离奇地失踪了。

一家人心急如焚地展开寻找,把自家周围所有的邻居街坊都问了个遍,但一无所获。

整整半个月后,失踪的小男孩终于被找到,但年仅六岁多的他早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。

满身伤痕地蜷缩在一户人家楼顶上的一个小木箱内。

而发现小男孩尸体的这这户人家,正是男孩外婆家的邻居。

两家人的房子中间仅仅隔着两户人家,直线距离连三十米都不到。


这不是什么虚构的故事,而是刚刚发生不久的一起真实案件。

并且,在做完这一切之后,他还完美处理好了现场,坦然自若地去上学。

男孩父母和警察,找了15天!他没有一丝慌乱。

而和他同住的父母,居然对此也毫无察觉!!

 

一、案件情况


这是小男孩尸体被发现前两日网上的新闻报道

那时候还是定性为失踪

 

2021年2月17日,正月初六,春节法定假期的最后一天,陕西勉县。

在这个还带着浓厚年味儿下午,六点十几分的光景,6岁多的小男孩程程跟外婆说了声去找小伙伴玩,然后就独自出了门。


上图为程程案发当天行动路线图

蓝色箭头为程程出门时的路线

黄色箭头是他返回时的路线

 

程程外婆居住的地方,并不是城市里的小区,出门后也不是车水马龙的大马路,而是村子里的自建房,出了大门后就是一条不太宽的巷子,大门前就是另一户人家房子的后墙。

 

程程出门之后,右转沿着巷子走到了巷口。

 

安装在巷口的摄像头拍到了程程的身影,他上身穿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,下身是一条灰色的束脚裤子,脚上是黑色带荧光绿点缀的运动鞋。

 

程程从巷口向左拐,继续向前走了一小段距离后,就来到了要找的小伙伴家的后门口。

 

小伙伴家的门关着,他站在门口喊了几声,但是没有人回应,于是又绕到前面喊了几声,还是没有人回应。

 

程程有些失望地退回来,沿着路往外婆家的方向走,当他走到半路的时候停下了脚步——那里的路边堆着一堆沙子,他站在沙堆前,抬腿用小脚丫踢了几下沙堆。

 

截止到现在,程程的身影都被巷口的摄像头记录了下来。

 

然而接下来,监控画面里程程的动作却变得有些奇怪——他像是受到了什么吸引,又或者像是听到了有人在叫他,于是他离开了沙堆,并朝着外婆家巷口的方向拐了进去。

 

然后,就再也没有然后了,程程的身影就此消失在了监控画面当中,而此时的时间,是六点半左右。

 

 

时间还在继续,程程的父亲也是六点多从程程的外婆家出门的,他去村子里的广场上遛弯。、

 

然而当一个多小时后他回到家里,并没有看到儿子的身影,于是问程程外婆孩子呢?

 

外婆随口说了句估计还跟着村里的孩子们在外面玩呢。

 

这并不完全是外婆的疏忽与大意——在一个几乎家家户户全都认识、全都是街坊四邻的村子里,孩子在外面疯玩是件很正常的事情。

 

而且这时候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,人员的流动受到极大限制,各小区门口、各村子的村口几乎都有人值守,孩子也不会跑到村子外面去的。

 

甚至可以说,在这种环境和情况下,基本上不会有人贩子拐卖孩子的可能。

 

谁也没有多想。

 

然而,一个晚上过去了,程程仍然没有回来。

 

我们无从想象在发现孩子失踪之后,一家人是如何的紧张、害怕、自责甚至是崩溃——孩子一天找不到,这种恐惧和崩溃的情绪就越加深几分,而更为要命的是,孩子能活着回来的希望也越加渺茫。

 

这种极度煎熬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十五天。

 

3月4日,警方带着警犬来到了程程外婆家附近进行搜索。

 

然而当警方人员来到监控显示的程程失踪的巷口,一直平静的警犬突然紧张起来,它带着警察冲进巷口那户人家的大门,并毫不停留地爬上了二楼的楼顶。

 

这户人家在二楼楼顶用绿色的透光板搭了一个雨棚,在这处雨棚的角落里,有一个不大的木箱子,樟木的质地,箱子的上面还码着木柴。

 


装有程程尸体的木箱就是在上图所示地点被发现的

雨棚未封闭的一面临街,站在路上就能看到

 

警察根据警犬的反应,上前挪开箱子上的木柴,并打开了木箱。

 

一具身穿深蓝羽绒服、灰色裤子的小男孩尸体赫然蜷缩在其中。

 

正是所有人一直苦苦寻找的程程。


根据言简意赅的官方通报,我们可以得知以下信息和细节:

 

第一、杨某某涵正是杀人藏尸的凶手。

 

第二、通过通报中的“诱骗”二字,可知杨某某涵并不是激情杀人,而是有着明确的杀人故意。

 

第三、杨某某涵行凶之时,他的家中没有大人,只有他自己独自在家,也就是说,从杀害到藏尸,都是13岁的他一人所为。

 

在杨某某涵被警方带走调查后,他所在的中学掀起轩然大波,许多认识他的同学纷纷表示后怕和难以置信——自己身边这个不起眼的同学居然是杀人恶魔,而他又是怎么做到开学之后一如往常地每天上下学、一点都不表现出来的?

 

但也有跟他相熟的同学说,杨某某涵在寒假开学之后,跟之前相比还是有些异常的——他变得比之前更沉默更不爱说话了。

 

据说警方在将杨某某涵带走调查后,曾经问过他为何在行凶后藏尸这么多天,却不主动向任何人提起?

 

他的回答是:这事儿没法儿说,说了之后还怎么去上学啊?

 

二、后记

这起案件性质恶劣,骇人听闻、令人发指。

但说句煞风景的话,不久之后,它将会淡出公众的视野,淹没在潮水浪涌一般的新鲜资讯当中。

它最大的作用,可能是会以案例的形式,出现在众多普法节目或者是法律专业的教材中。

然而,这一切的背后,是一条稚嫩鲜活、未来充满无限可能的生命的代价。

以及两个家庭的崩溃。

 

至于行凶者杨某某涵,大概率不会受到任何刑事处罚,既不会被判罪、也不会去坐牢,更不会判死刑。

 

因为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:不满14周岁的人为完全无责任年龄,对任何危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,所以又称为绝对无责任年龄或者完全无责任年龄。

 

不过,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第1条规定,对上述规定作出了重大的修改。

 

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 

原本是用来保护孩子的法律,却变成了他们犯罪的“保护伞”。

可是,如果我们轻易原谅这些恶魔,他们会知道教训,重新做人吗? 很遗憾,有很多未成年罪犯看到法律可以轻易饶恕,于是就变本加厉。 2004年,黑龙江13岁男孩强暴了同村的未成年少女,因为男孩未成年,仅需要支付9021元就被无罪释放。 后来这个男孩被释放后,心存不满,潜入受害者家里对其母亲连捅19刀,致其当场身亡。 广西的男孩韦某,他14岁时他掐死了一名男孩,因为未成年免于处罚。


在他15岁的时候,持刀伤害一名女生,被判6年。刚刚减刑出狱后,他又奸杀了一名11岁的女童。

 我们对某些未成年罪犯的宽容,可能成了纵容。 

在我国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,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底是需要封存的,也就是说他们走到人群中,走到我们身边,你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。 不被约束的他们,成了游荡在人间的死神。 可是,如果一味地保护他们的权益,谁来保护另外一部分人的权益,如果让他们走近不明真相的大人和孩子里面,那他们的危险又有多大?

罪犯的人生弥足珍贵,可是受害者呢?他们的人生就微不足道吗? 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·戈尔丁有一句名言:
一个孩子在没有制度约束、惩罚机制的情况下,很容易做出野蛮的举动,生物性中的恶便倾泻而出,并产生巨大的破坏力。” 当未成年人犯罪的成本变得极低,当作恶的代价变得无限小,他们自然不会学会敬畏,继而对社会产生极大的破坏。

 

而在这一切背后,终究还是要回到父母和教育上。

这个13岁男孩,父母早年离婚,他本人成绩不错,但是性格孤僻,不爱说话。

可想而知,虽然平时看起来很正常,但他的情绪早已积压到极致了。

本来,父母该早早发现、开解,但很显然,他们在他的成长中,都缺席了。

 

从小养在老人家,隔代亲无原则的溺爱,母亲回来后,又每天暴力教育......

这种对冲,最终造成了这场惨剧。

其实当把未成年恶性事件摆到一起你会发现。

 

几乎每一个暴躁未成年人背后,都有一个充斥问题的家庭。

 

总归就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:要么是忽视,要么是溺爱,要么是暴力。

但不想去批判这些家长,因为只有成年人,才知道这背后的无奈。

笔者一直有个理念:

 

现在年轻人不敢轻易的生孩子,不是怂,而是真正的负责。

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还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,和时间成本,去养育好一个孩子。

养和育本来就该是分开的。 

但是对很多人来说,他们保证孩子活着,已经拼尽全力了。

现在生活成本在增加,社会也进入了内卷,对于大多底层普通人来说,他们首要考虑的只能是活着。

 

倘若可以,谁不想把孩子带在身边呢?

倘若可以,谁又不想每天陪着孩子读书、玩耍呢?

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这是很难实现的现实。

悲剧,很多时候都是一个闭环。

那个加害者,也曾是受害者。

缺席的父母如此,被忽略的孩子,也是如此。